公安司法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8-23 10:05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问:我有一辆泰州籍小型汽车,能否在外地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答:可以。对车辆不在登记地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特别提醒:请车主务必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当地有回收报废机动车资质的企业(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须有当地省级商务部门盖章)。